- · 《山西化工》栏目设置[08/03]
- · 《山西化工》投稿方式[08/03]
- · 《山西化工》征稿要求[08/03]
- · 《山西化工》刊物宗旨[08/03]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山西一75岁退休干警犯诽谤等罪获刑12年
作者:网站采编关键词:
摘要:因犯寻衅滋事、诽谤、敲诈勒索、诈骗四项罪名,年过七旬的山西阳泉退休干警李银锁一审获刑12年。 记者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发布《李银锁、贾晓丽、高云萍、杜嘉星寻衅滋
因犯寻衅滋事、诽谤、敲诈勒索、诈骗四项罪名,年过七旬的山西阳泉退休干警李银锁一审获刑12年。
记者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发布《李银锁、贾晓丽、高云萍、杜嘉星寻衅滋事、诽谤、诈骗、敲诈勒索一案刑事判决书》(简称一审判决书)。其中提到,2014年以来,被告人李银锁因宣泄不满、发泄私愤,编造大量虚假信息,通过网络频繁发布数千篇恶意攻击当地市委领导、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的负面帖文,阅读量达656万余次,严重影响了政府机关的形象。
李银锁早年曾被称为“反腐斗士”。据新华网此前报道,2001年8月,时任阳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队长助理李银锁家门口被人涂满粪便。当时的报道称,李银锁曾多次向上级党组织及司法机关反映存在于该市公安局系统内深层次的腐败现象和不合理问题,引起上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同时也成了一些腐败分子的眼中钉、肉中刺。
上述报道介绍,李银锁当时是阳泉市公安局一级警督、副县级侦察员、阳泉市交警支队党支部书记。他在部队工作期间多次立功受奖,1985年4月转业到地方后,又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1996年被阳泉市委、市政府确定为优秀党员领导干部、阳泉市“两路建设十八勇士”。
时隔近20年,李银锁再获关注,却是因为登上警方通告。
2019年11月,阳泉市公安局矿区分局发布《关于检举李银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称,该局正在侦办一起利用信息网络寻衅滋事案。犯罪嫌疑人李银锁编造关于国家机关、社会机构、公职人员的虚假信息并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最新发布的一审判决书披露,李银锁于2019年11月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刑拘,次月被执行逮捕。同期被逮捕的,还有阳泉北星图文工作室员工贾晓丽和某二手车交易公司负责人高云萍,两人罪名均为涉嫌寻衅滋事。
来源:@澎湃新闻
文章来源:《山西化工》 网址: http://www.sxhgzz.cn/zonghexinwen/2021/0419/1180.html